2005年10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掌管工程测试收钱便亮绿灯
杜存安

  工程力学测试通不通得过,还要看你是否有所表示。近日,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测试中心力学性能试验室主任刘传武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2002年6月,某承建商承建了定海某小区三期工程,请刘传武前来作结构测试,结果有两个点不合格,测试出来的钢筋混凝土的强度竟然不如红砖,令人咋舌。后开发商将6000元钱送给了刘传武,刘答应帮忙,事后测试居然顺利通过。2004年下半年,定海某小区打桩工程负责人向该测试中心送样时认识了刘传武,请吃饭时,刘要求对方准备点年货。几天后,该工程的试块在测试中出现不合格现象,在再次送样时,该负责人就准备了4000元,到刘的办公室送给了他。事后,刘在参与测试该工程试块时,对其中的试块给予了照顾。
    经舟山普陀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查明,2000年至今年初,刘先后利用自己任该中心性能试验室检测人员、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测试工作中共收受贿赂25次,计87000元,还有一笔钱刘在OK厅里收受,结果因酒醉而将装钱的信封丢失。
    侦查表明,行贿人送钱主要是为了测试工作不被无故拖延,以及不被故意刁难。而通过送钱,刘在收受贿赂后,有关项目测试均顺利通过。